一張象徵無障礙設施的藍色輪椅貼紙,網上最低只賣70仙。

《Utusan Malaysia》9月21日刊登調查報導指出,印有OKU,也就是身障人士標誌的車輛貼紙,可以在網購平台甚至文具店輕易取得,購買者毋須證明自己具有OKU身分,也不需要出示官方文件。

這項調查把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擺到檯面上:當任何人花不到1令吉就能買到外形相似的貼紙,它是否還足以作為資格識別?

至少有一點很清楚:買得到OKU貼紙,不代表取得使用OKU專用停車位的資格。

官方貼紙背後其實有申請條件

馬來西亞政府官方入口目前列出的JPJ身障人士車輛貼紙申請條件,包括申請者屬於使用輪椅的肢體障礙人士、本人駕駛車輛,以及車輛經過改裝並正式登記為身障人士車輛。

不過,實際制度並非全國只有一種做法。《Utusan Malaysia》報導引述馬來西亞身障人士Damai協會主席兼全國身障人士理事會成員V. Murugeswaran指出,雪蘭莪目前的OKU停車貼紙由地方政府管理,不同地區的認證與執行方式並不完全一致。

以八打靈再也市政廳(MBPJ)的規定為例,OKU停車貼紙只供已向福利局註冊的合資格人士使用,不得轉讓或出售;申請者姓名及車牌號碼也會被記錄,以便在發生違規或濫用時核查。

換句話說,在網上買一張看起來相似的輪椅圖案貼紙貼在擋風玻璃上,實際上只是“有一張貼紙”,並不是“取得官方資格”。

亂停OKU車位 罰款由地方政府執行

如果沒有資格的駕駛者利用這類貼紙佔用OKU專用停車位,真正可能面對的執法,通常是違規使用專用停車位。

不同地方政府的罰款並不完全相同。以梳邦再也市政廳(MBSJ)目前公布的罰款表為例,把車停在OKU專用停車格,罰款為200令吉。

至於單純購買或持有一張市面出售的輪椅圖案貼紙,不能與官方核發資格混為一談。若有人進一步偽造正式證件、官方貼紙或其他文件,涉及的法律問題則可能完全不同,不能只當成一般停車違規來看。

70仙貼紙暴露的是認證漏洞

《Utusan Malaysia》9月22日的後續報導中,馬來西亞聾人聯合會等團體提出限制OKU車輛貼紙販售、加入個人識別資訊,以及重新考慮特殊車牌制度等建議。

這件事真正值得討論的,不只是有人是否貪方便佔用一個靠近入口的停車格。OKU車位通常保留較寬的上下車空間,也與無障礙通道的位置有關,對部分輪椅使用者而言,這是能否安全上下車的實際需要。

當任何人都能買到外形近似的識別貼紙,單靠“看見貼紙就相信”的做法,自然很容易被濫用。

資料來源:Utusan、官方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