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針對中國與俄羅斯Connected Vehicle技術的限制,現在已經進入真正需要車廠調整產品與供應鏈的階段。這不是國會新通過的一項「汽車禁令法律」,而是美國商務部旗下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(BIS)在2025年1月公布、同年3月17日正式生效的final rule。
對汽車業最關鍵的時間點,是2027年式車款。從Model Year 2027開始,美國將禁止進口或銷售搭載與中國或俄羅斯有充分關聯的Vehicle Connectivity System(VCS)或Automated Driving System(ADS)軟體的Connected Vehicle;同時,中國或俄羅斯車廠若屬相關規則定義下的受限制製造商,也不能在美國銷售新的Connected Vehicle。
先禁軟體,硬體再延後到2030年式
這套規則並不是所有限制同一天開始。BIS把軟體與硬體分開處理:VCS與ADS相關軟體限制從2027年式生效,而VCS硬體限制則延後至2030年式;如果相關零件本身沒有Model Year概念,則從2029年1月1日起適用。
VCS涵蓋讓汽車可以對外連線的系統,包括telematics control unit、Bluetooth、行動網絡、衛星與Wi-Fi模組等;ADS則指支援高階自動駕駛、讓車輛在沒有駕駛員操作下行駛的系統。也就是說,這項政策並不是單純針對車機或娛樂系統,而是直指聯網與自動駕駛的核心架構。
就算在美國生產,中國車廠也未必能避開
規則另一個很重要的部分,是它不只看車在哪裡生產。BIS明確規定,如果Connected Vehicle製造商與中國或俄羅斯存在足夠的所有權、控制權、司法管轄或指導關係,從2027年式開始,即使車是在美國本地生產,也不能在美國銷售符合規則範圍的Connected Vehicle。
這意味著「把中國品牌汽車搬到美國生產」並不能天然繞過限制。美國真正管的是企業與技術供應鏈的來源,以及軟硬體是否由與中國或俄羅斯有充分關聯的供應商設計、開發、製造或提供。
目前只管乘用車,卡車與巴士另案處理
現行final rule的範圍只包括總車重低於10,001磅的Connected Vehicle,也就是主要針對乘用車市場。BIS當時已表示,卡車與巴士等商用車因供應鏈更複雜,將透過另外的規則處理。
對非受限制車廠而言,規則也不只是「不要用中國零件」這麼簡單。部分進口商與車廠需要每年向BIS提交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,證明自己的VCS硬體、VCS軟體與ADS軟體符合規定;另外也可透過General Authorization、Specific Authorization或Advisory Opinion處理特殊情況。
美國把Connected Car當成國安設備來管
BIS對這項政策的理由很直接:現代Connected Vehicle會持續收集駕駛者與車輛資料,也具備遠端連線與控制能力。一旦關鍵軟硬體供應鏈受到被美國列為foreign adversary的國家影響,就可能出現資料外流、遠端操控甚至大規模車隊風險。
因此,這項規則的重要性不只是「中國車能不能賣進美國」。它其實代表美國開始把汽車的通訊模組、自動駕駛軟體與供應商來源視為國家安全問題,而不是一般汽車零件採購問題。
資料來源:美國商務部BIS
